曹女士反映,5月5日早上她在一酒店大堂办理入住时,一名陌生男子向其要烟,她拒绝后,遭到对方的辱骂、猥亵、殴打。网传视频显示,一名男子与一名女子发生争吵。另一段视频显示,女子正在打电话,男子走到其身后,触摸女子臀部,女子反应激烈,双手捶打男子后又踹了男子一脚。还有一段视频显示,男子正在追着女子打,另一名男子手持电话进行阻拦。据当事人曹女士说,对方疑似喝了酒,警方随后将男子强行带离现场,她则因为受伤前往医院检查。检查结果显示,左耳中重度神经性耳聋。医生同时告诉他,腹中胎儿也可能不保。
曹女士说,在派出所,一名民警告诉她初步认定两人是互殴,要双方协商解决。曹女士要求男子赔偿医疗费用,但警方表示,打人男子的女儿女婿都不管他,打人者身上也没有钱。此后,警方提出由打人者赔偿她1万元,先给4000元,但打人者连4000元都拿不出来。
曹女士说,她已经怀孕6周,因身体不舒服,这段时间一直在吃保胎药。医生告诉她,目前胎儿和耳朵只能二选一,要孩子就不能医治耳朵。“医生说,治耳朵也不一定能治得好。”陈先生告诉记者。
事件发生后,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愤慨。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同情和支持曹女士,并谴责张某的无耻和残忍。有网友说:“这种人简直是禽兽不如!竟然对一个孕妇下如此毒手!太可恶了!”有网友说:“希望曹女士能够早日康复!也希望她的宝宝能够平安健康!祝福她们!”有网友说:“警方一定要严惩凶手!不能让他逍遥法外!这种人不配做人!”也有网友呼吁社会加强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,并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。
互殴与正当防卫具有相同的外观,区分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伤害还是防卫,而应当注意的是,并不是说谁违法在先,另一方就是正当防卫,也不是说谁伤谁有理。正当防卫的构成需要满足5个条件,一是起因条件,要求不法侵害现实存在;二是时间条件,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;三是主观条件,要求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;四是对象条件,要求针对侵害人防卫;五是限度条件,要求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该男子的这种恶劣行径不仅违背了基本的人际交往规则,更对孕妇的身体和尊严构成了极大的威胁。这起事件对怀孕的妇女造成了双重伤害。孕妇不仅遭受到了肢体上的殴打,还面临了极大的恐惧和心理压力。孕妇的身体是极其脆弱的,任何形式的暴力对其和胎儿都构成了严重威胁。
简直是可耻可恨,毫无底线可言。竟然对一个孕妇这样动手动脚,还殴打致伤,天理何在?,希望警察能给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,不要让我们失望。现在这个社会,我们听到的猥亵,太多太多了,却又无能为力,第一反应却是受害者自证说自己没有穿着暴露,没有独自一人等等等等,这样的现象令人何其心酸,导致这样的结果原因又是为何呢,真的应该细细想想了。这起案件,没有原谅可言,一定要严惩,给与受害者一个交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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