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广东广州,一女子因多次迟到被辞退,不满公司补偿申请劳动仲裁。据公司领导卢先生讲述,女子面试当天迟到1小时,但因公司缺人看到其简历上写有4年的经验就招入职。入职后工作能力与简历上不符,并多次以各种事由迟到,多次谈话但她工作态度依旧很差。工作第58天与她谈离职,协商可以支付她整月全勤的工资,再多补十天的工资作为补偿。但她却要求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。

女子入职58天,但实际除去放假,上班考勤是36天。劳动仲裁开庭当天,她迟到了16分钟,仲裁结果是按全勤的工资发放,多补十天的工资作为补偿,驳回了她的申请。
入职一家单位,结果上入职了58天,迟到了21次,什么概念呢?据用人单位统计,这58天她只去了36天,迟到了21次,也就是上3天班得迟到2次,传说中的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”说的应该就是她吧!
这给人的感觉哪是一名上班的员工啊,这是这家单位招来了位“老佛爷”!
此外,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本来申请劳动仲裁是想着保住这份工作的,结果劳动仲裁开庭当天她依然我行我素,迟到了16分钟。最终,仲裁机构也是没有支持她的诉求,不过出于人性化考虑,仲裁机构让用人单位按照全勤给她发放工资,并多补10天的工资,然后驳回了她的其他诉求。
对此,网友表示:业内人赶紧的,拉黑名单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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